有團體調查發現,三成受訪基層勞工家庭人均月入低於二千元,比領綜援金額更少,當中六成半人指僱主違反勞工法例,如不提供有薪假期,但僱員為保飯碗而啞忍,有人更因入不敷出,十多年從沒外出用膳耍樂。團體今日會將調查報告交予策發會,冀政府多加注視基層生活。
房租佔入息中位數25%
社區組織協會今年四至六月,訪問一百名在深水埗工作或生活的基層勞工,月入中位數約五千三百元,當中三成受訪家庭人均月入低於二千元,即比家庭一員平均領綜援金額約三千六百元還要少,而當中近六成人住板間房及套房,租金佔入息中位數百分之二十五。
調查又指,六成人曾出現入不敷支,其中八成需向朋友、財務公司或老闆借錢度日。近六成半人又指,僱主曾違反勞工法例不提供有薪假期,但當中超過七成人會啞忍兼繼續工作,因怕遭秋後算帳;另約半數指僱主沒提供年假、法定假期或欠供強積金。至於受訪者一家距上一次外出活動的中位數,更高達七年。
六十三歲的陳泗,日做兩更清潔工以賺取六千七百元月薪,由於其夫行動不便,故須獨自一人養家,過去五年均遭僱主剋扣年假及法定假期,後經勞工處協助才追回部分賠償,「日做夜做,看醫生時間也沒有,生病自己買藥便算,十幾年沒看戲、上街食飯。」另當政府外判清潔工的佳嫂也被剋扣年假,月入五千二百元,租金佔半數,在糧尾多借錢度日,幸兒子近日找到麵包學徒工作,助幫補家計。
六十一歲的林先生曾做酒樓工人,連續上班四十五日,最後在工作期間暈倒。他為賺錢,過去五年來未曾坐車,徒步上班,來回需時一個半小時,致腳底長滿水泡,才日省六元車資。
社區組織協會主任何喜華慨歎,報告反映低下階層生活可悲,又指無良僱主漠視法例,若最低工資水平訂於二十多元,無助改善基層生活。